东海瑞京-瑞海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瑞海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在本资管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根据《东海瑞京-瑞海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合同”)第六章第6条关于投资期限的约定,经管理人和委托人的协商一致后,本资管计划可提前结束。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上述约定,并经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及同意,我公司现宣布于2018年2月9日(以下简称“终止日”)提前终止本资管计划和本资产管理合同。
本资管计划终止日起,我司将按照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本资管计划进行清算。
特此通知。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