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信3号金堂兴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瑞信3号金堂兴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在本资管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本资管计划存续期预计为24个月。如本资管计划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本资管计划结束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资产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本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或延长期限。
根据《东海瑞京-瑞信3号金堂兴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条第(四)款关于本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的约定,我公司现宣布2017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本资管计划和本资产管理合同。
本资管计划终止日起,我司将按照《东海瑞京-瑞信3号金堂兴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本资管计划进行清算。
特此通知。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