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泸州陈年窖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泸州陈年窖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根据《东海瑞京-泸州陈年窖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七章第二条的约定,管理人可以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情况设立特别开放期,为委托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为保证委托人的利益,现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的实际情况,我司决定将与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27日设立一次特别开放期,为委托人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