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海融1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及托管人:
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编号为【RJZC-F-2015-68号】的《东海瑞京-海融1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委托资产的资产托管人,我公司担任本委托资产的管理人。2015年12月【7】日,资产委托人已将初始委托资产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0】)转入本委托资产开立的托管专户中,本委托资产已经具备正式投资运作的条件。资产管理人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自2015年12月7日起正式运作本资产管理计划。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