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海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及托管人:
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编号为【RJZC-F-2015-050号】的《东海瑞京-瑞海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担任本委托资产的资产托管人,我公司担任本委托资产的资产管理人。截至2015年11月【17】日,资产委托人已将初始委托资产人民币玖仟玖佰万元整(小写【99,000,000.00】)转入本委托资产开立的托管专户中,本委托资产已经具备正式投资运作的条件。资产管理人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自2015年11月17日起正式运作本资产管理计划。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