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龙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提前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瑞龙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现本计划未能成功获得上市公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股票代码:002377)的定向增发股份。根据《东海瑞京-瑞龙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一章第(三)款“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下列事项:······6、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定向增发标的股票失败的;”的约定,我司作为本计划的管理人,出于充分保护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安全的考虑,宣布于2015年11月17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本计划和资产管理合同的考虑,资产管理人将于终止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工作,并在托管行复核后报备中国证监会。
本计划终止日起不再计算委托人收益,同时我司将按照《东海瑞京-瑞龙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支付计划项下费用、税收等依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税费后,向委托人分配本金及收益。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