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东方红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放参与退出公告
致:尊敬的委托人及托管行
根据合同编号为RJZC-F-2014-017的《东海瑞京-东方红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的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原则上每季度开放一次,开放期申请参与的份额与申请退出的份额相等,且参与之日与退出之日为同一日,方为一次有效的参与退出。
现本管理人根据《资管合同》的规定及本计划的实际运作情况,拟于2015年11月6日开放本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参与与退出。
根据我司2014年11日与13日《东海瑞京-东方红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参与退出业务规则变更告知函》中对相关委托人参与退出业务规则进行的变更,此次参与退出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份额计算。
鉴于本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未免歧义,现本管理人确认,若开放日不在收益分配日,则委托人退出本金对应的应分配的收益将于开放日后第一个收益分配日进行分配。若开放日为收益分配日,则委托人退出本金对应的应分配的收益将同时进行分配。本次开放日非收益分配日,此次委托人退出时将仅获得本金,退出本金对应的应分配收益将于开放日后第一个收益分配日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