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中高晟信稳利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次清算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中高晟信稳利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为保证委托人的利益,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及《东海瑞京中高晟信稳利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四条第(五)款: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1.5年,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满1年后,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提前结束。截止2016年7月6日,本计划已运作满一年,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7月6日提前终止本计划。我公司于2016年7月6日(以下简称“终止日”)进行了一次清算,向委托人分配了部分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收益。
待本计划剩余财产变现完成后,本计划终止并进行二次清算。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