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翔龙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提前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翔龙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现因政策原因,本计划的投资标的东海基金专户产品已确认无法成立,故我公司现宣布2016年7月26日(以下简称“终止日”)提前终止本计划和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人将于终止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报告并在托管行复核后报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我司将按照《东海瑞京-翔龙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终止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分配相应本金及收益。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