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享5号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提前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瑞享5号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根据《东海瑞京-瑞享5号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七条第(五)款关于本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的约定,本计划经全体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我公司现宣布于2016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终止日”)提前终止本计划和资产管理合同。
本计划终止日起(含终止日)不再计算委托人收益,同时我司将按照《东海瑞京-瑞享5号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