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海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尊敬的资产委托人及托管人:
根据三方共同签署的编号为【RJZC-F-2016-005号】的《东海瑞京-瑞海2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委托资产的资产托管人,我公司担任本委托资产的管理人。2016年6月【23】日,资产委托人已将初始委托资产人民币叁亿元整(小写【300,000,000.00】)转入本委托资产开立的托管专户中,本委托资产已经具备正式投资运作的条件。资产管理人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23日起正式运作本资产管理计划。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