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浦发银行-瑞龙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浦发银行-瑞龙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根据《东海瑞京-浦发银行-瑞龙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三章第(三)款第(7)点“经全体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的约定,我公司现宣布2016年6月15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本计划和资产管理合同。
本计划终止日起不再计算委托人收益,同时我司将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