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享新三板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四次清算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瑞享新三板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为保证委托人的利益,根据项目实际运作情况及《东海瑞京-瑞享新三板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四章第(五)款的约定,我司于2017年8月7日提前终止了本计划,并进行了一次清算。
现本计划又有部分资产变现,我司将按照《东海瑞京-瑞享新三板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分配目前已变现资产。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