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海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公告
-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瑞海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根据《东海瑞京瑞海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资管合同”) 第十九章第(三)条第5款关于“本合同终止的情形”中约定,投资者按合同约定自愿提前终止本合同,且提前5个交易日向管理人和托管人发出书面终止通知的,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021年1月22日,我司收到投资者的提前终止告知函称其自愿提前终止本合同;故我司决定于2021年1月29日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按照资管合同约定进行清算。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