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物流产业并购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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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物流产业并购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为保证委托人的利益,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及《东海瑞京-物流产业并购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第四章第(五)款:本计划存续期预计为24个月。如本计划分期募集的,则每期存续期限均为从当期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满24个月止。本计划存续满12个月后,资产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决定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截止2018年6月20 日,本计划初始募集期委托财产已运作满两年,开放募集期委托人财产已运作满12个月,我司决定本计划于2018年6月20日全部终止,并进入清算期。我司将按照《东海瑞京-物流产业并购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有关清算的约定对本计划进行清算。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