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瑞京-瑞海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提前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瑞京-瑞海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在本资管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及《东海瑞京-瑞海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称为“本资产管理合同”)第十六条第(五)款关于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情形的约定,我公司现宣布2017年7月24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本资管计划和本资产管理合同。
本资管计划终止日起,我司将按照《东海瑞京-瑞海1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本资管计划进行清算。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