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汇金稳利分级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东海汇金稳利分级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根据《东海汇金稳利分级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关于本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的约定,我公司宣布2017年2月28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本资管计划和本资产管理合同。
由于本计划持有的股票停盘,暂时无法变现,待所持股票复牌后,我司将按照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清算报告并报备中国基金业协会。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