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京资产-瑞常1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瑞京资产-瑞常1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项目开展期间,我公司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管理委托财产。
本计划所投资项目已终止,根据《瑞京资产-瑞常1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四条第(五)款关于本计划到期终止清算的约定,我公司现宣布2015年7月23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本计划和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人将于终止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报告并在托管行复核后报备中国证监会。
本计划终止日起不再计算委托人收益,同时我司将按照《瑞京资产-瑞常1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终止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分配相应本金及收益。
特此公告。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